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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亮低处的生命之光——读高旭旺组诗《故乡的光》

著名诗人高旭旺曾多次写到“故乡”,写到生他养他的那片中原大地,在组诗《故乡的光》中他又写道:“我生在黄河以北,村上人/嘴上喊它,豫北平原。一眼望去/不论村头村尾,房前房后/连一个土塬、山峁都没有/一条小溪,清凌凌地/从我门前流过”(《低处的光》);那片土地平凡无奇,但有着美好而温暖的事物:“桃花润红,大瓣大瓣地/盛开。是精灵/赢得春天的张望⋯⋯在桃花与梨花深处,不停地/翻晒,过冬留下的碎片、遗言⋯⋯”(《桃花辞》)。这些图景不是肤浅的风习画面,而是在诗人灵魂里浸润了多半生的情感符号,它们构成了一个来自现实却高于现实的“故乡”。不论是地理意义上还是精神意义上的,这个“故乡”都不可避免地成为了诗人进行诗歌“言说”的重要源头。

故乡相对于异乡,正是定居相对于漂泊。漂泊是人类“追求生存而进行的精神提升与历险”,定居则是人类“漂泊精神由向外扩张不断转为内部纠葛的危险结果”。而每个人都是渴望定居的,越是漂泊不定的人,这种渴望就越强烈,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故乡已经不是一个具体的地址,而是一个方向。随着人类精神世界不断消解、不断重构,尤其是在生存压力加大、人口迁移的加剧、个体精神更加多元的现代社会,故乡在人们的意识中,更多的是对漂泊的自我观照和审视,充满了双向的纠葛。作为一个有责任担当的优秀诗人,对这些人类的精神实质和生存真相不但不能视而不见,而且还要将其扩大并有力地揭示出来,而这也势必对诗人的创作造成极高的难度。那么,令人惊喜的是,我们在高旭旺的组诗《故乡的光》中看到了重要突破,整组诗歌闪耀着生命的光照,在精神和艺术层面具有多方面的宝贵价值。


有别于当下众多的“故乡”诗,完成了对俗常情感和大众意识的超越

我们从这组诗歌中虽然可以看到自然流露出来的浓郁乡愁,但这些诗句绝不是单纯的乡愁记忆。乡愁,在很大一部分诗人那里是一种精神避难,是对现实的回避。因为乡愁以故乡和相关事物的别离和灭失为前提,它所体现的核心是人对自身的关注,相对而言是狭隘的。而高旭旺的这组“故乡诗”是对现实生活的有力介入——以揭示生命、命运为最终的意旨:“清明那天,我回老家给父母上坟/扫墓。没想到,在父母的墓碑/与碑座之间,长出一棵小草/在三月里,返青、拔节、滴翠……家乡人说,不到黄河心不死。也就是说/一百粒、一千粒,甚至上万粒/草籽。在岁月里漂泊,流浪/在墓碑与碑座的缝隙里,找到/自己的生命,呼吸和张望”(《故乡记》)。

在组诗的字里行间,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亲情和乡情的存在,但这些隐含于人事背后的亲情、乡情也不是诗人有意而为的单维度情感抒发,它们是多向度的开放,是诗人在思乡思亲基础上对人性进行深层叙事历险的无意结果。并且面对“故乡”不可回避的沉重生活,诗人也没有落于窠臼而在作品中进行“苦难”的倾诉,比如在诗歌《低处的光》中所写,那些卑微的生命并没有因为微小而失去与生存的天然呼吸,反而呈现出堪称伟大的生命高度:“炊烟是家乡的灯火/鸟鸣是一种万物之上的高度⋯⋯高,高不过我父亲肩上的锄头/和我母亲手中的针线”(《低处的光》)。

除了以上几点,道德升华的东西更是被诗人所舍弃,或者说是诗人把对某些道义的赞美转化为了质询,其最终结果是让背负这些道义的事物在相互碰撞中得到进一步的“自明”。如“⋯⋯他喜欢摸白板。白板/是他内心的敞亮,干净//说实话,父亲一生在白板上/输得多,赢得少⋯⋯”(《父亲辞》)。在诗中,那些代表过去式的老旧事物亦显得若有若无,如“蓝花花衣兜”“锄头”“针线”等等,它们本身并不是诗人要刻意表达的,与之相对应的时间在诗歌中也不再是言说判断的参照者,其隐身幕后,诗人给予我们可靠的阅读依据是脱离了时空限定的“静物”,因此其“言说”具有超越时空的永恒力量。


以“故乡”的人和事为隐喻,用高度的概括力,对生存命运进行了深刻揭示

“念,一个有血有肉的动词/挑亮,我心灵一盏失色的灯/我没有空,去寻找秋的意义/只能让奶奶、母亲和姐姐/成为意义的象征。从此/净手,还原我灵魂的故乡”(《立秋那天》)。诗人深谙世事,他知道精神、道义都是虚无、概念化的,人们往往记住的是活生生的人和铁板钉钉的事,在日常生活中,一个现实的人常常会成为一种难以言喻的象征和标志以及衡量其他人和事的尺度。因此,故乡的人物就几乎成了整个故乡的化身。

《父亲辞》中的“父亲”是诗人在组诗中特意抒写的一个生命个体——他从“故乡”中例如奶奶、母亲、姐姐等等人物群像中迈出走到前台,对故乡人乃至整个人类都是一个深刻的隐喻,承载了重要的典型意义:“父亲一生很硬,像铁/像钢,更像村口上过冬的风//他硬得出名。村上人/都叫他老村桩、生石头//他一生不抽烟、不喝酒/只有心,种地,养家//他像脖子上暴出的那根筋。回头/难。一根筋也有弯曲的时候……”

“父亲”作为一个群体的代表,在诗歌中突破了时代的局限,成为历史长河中芸芸众生的典型。“父亲”身上集中了“一个人”的生命特征和命运轨迹:“过冬的风”比“钢铁”更硬的恶劣生存环境;“一生不抽烟、不喝酒/只有心,种地,养家”的责任感;对待生活“一根筋”“回头/难”等等。诗人用充满象征意味的意象、略带诙谐的语言、白描的手法,高度概括了“父亲”的人生命运,使这一人物形象丰满而生动。

当然,诗人是在写诗而不是小说,他无意塑造一个鲜活的人物形象,而是要以此来揭开整个人类隐匿于这个“父亲”身上的秘密。我们知道,人因其所处的环境不同会展现出其生存意志的高下,真实的生命是不和谐的,一定是混合了迷茫、果断、软弱、勇敢、丑恶、善良等等一系列的人性特征——它们既相互抗拒、斗争,又相互妥协、统一,生命“自我”充满了矛盾冲突。那么以此观照,诗人笔下的“父亲”表现出坚强、勤劳的一面,并且不堪生活的重负却依然坚持清白的品格,这些都是具有优良传统的中国人民大众的真实写照。诗人正是通过“父亲”生命中灵与肉的对抗,来体现出“故乡人”对待生活的态度和强大的意志力。


用细腻的笔触,歌唱了大地上生生不息的生命

在诗人的“故乡”,生命与土地的内在本质联系是根深蒂固的,这是乡土中国的根本特征。生命的繁衍、精神的传承等等不可言说的隐秘经验,都在以土地为根本联系的基础上产生并完成。而这种基于土地上的生存,是人类与自然之间对峙与和解的结果,即人类对自身生存命运的把握。

在组诗中我们看到,支撑乡村绵延不绝的正是“人”生命意识的世代相传和顽强旺盛的生命繁衍。“立秋那天,云天收夏色/风起动叶声。这句话/古老而年轻。奶奶/告诉母亲。后来/母亲又告诉我姐姐/一辈一辈,像秋风一样⋯⋯”(《立秋那天》),这些细腻生动的细节叙事,为我们展现出乡村事物清晰的“传承”脉络。对自然规律的把握即人类对自身生存能力的掌控,不但以口头言语的状态传递,更重要的是靠行动延续:“奶奶赶早,摸黑地走在/秋的前面。弯下腰/用双手把落满树叶的院子,扫净⋯母亲,用奶奶留下的笤帚/弯下腰,把落满院子的树叶/扫起。堆在石榴树的根部⋯⋯”(《立秋那天》)。不论乡村如何变迁,其本质的东西都是存在于人的行动之中,因此它们始终是鲜活有生命力的,而不是固滞下来的物什、摆设。

诗中同时透出强烈的生命意识,对生命的繁衍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那夜,我在故乡。看到/月亮,被故乡的寸草、闲花/喂养。直不起腰/弯着,像村口清凌凌的溪水//我看到溪水中的月亮,晃动/天姿,追赶着丽质。很自然/对我说,她是一颗一颗星光/喂圆的、喂瘦的、喂亮的⋯⋯一只鸟追着一只鸟/从月亮上飞来,在树上筑巢⋯⋯它们相遇了,不断地/倾诉着各自的年龄、性别,倾诉着各自的年龄、性别/还有古老的籍贯。远方/是天堂,而故乡有信仰”(《那夜,我在故乡》),在诗中,“月亮”“寸草”“溪水”“鸟”等等相对应的恰是与之形成观照关系的“人”和“生活”,正是“人”的因素在承载着“故乡”的历史和未来。

这些诗化了的人、物、景、事,构成了诗人灵魂中的故乡,同时也向我们展现了以豫北平原为代表的中国乡村的精神风貌。这种辽阔的时空背景,反过来让诗歌中的事物更加立体,蕴含的情感也更加浓厚。这样的“故乡”是一种记忆,也有走出故乡后诗人对自己生命“来历”的审视,这种历史和现实的同时在场,使整组作品显得更加冷静、清透,其内核也更接近生命生存的真相。因此,诗人在“故乡”日复一日的岁月中看到了生命之“光”:“我的父亲,还有爷爷、奶奶/生长在豫北平原。他们一生/也摸不到高处的事物/只有默默地坚守,耕耘/低处的光”(《低处的光》)。他看到那种“光”是生命意志反作用于“低处的”生存而发出的光,其亮度比高处的光更亮。我们常常歌唱那些微小的事物,原因是事物个体收缩得越小,其显示出的张力就越大——人类正是在与生存压力的艰苦对抗中显示出了自身的力量和价值,其压力越大,力量就越大。而耕耘“光”的人无疑就是“光”的本身,是诗人“故乡”大地上的主角,也是这组诗歌的核心。

无疑,诗人高旭旺的组诗《故乡的光》就是要拨亮生活低处的生命微小却清白的光。这些光来自诗人“故乡”那些生命却又高蹈于生命本身之上,是那些生命在诗人的多重观照后实现升华的客观存在——它们既虚幻又真实,充满了无限外延的力量,辉映着人类生存的天空。